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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不能“一刀切”
http://www.100md.com 2018年7月6日 生命时报 2018.07.06
     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内蒙古等10省(区)开展“回头看”之际,生态环境部印发《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这一警钟切中时弊,既是对地方环保工作中简单粗暴行为的当头棒喝,也是对环境治理善治诉求的积极呼应。

    中央环保督察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督促地方重视环保工作。但有些地方政府环保工作平时不作为、疏于监管,甚至养痈成患,到了督察组入驻时立马“严”了起来,临时大批关停企业,甚至有些已经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转型升级、合法生产、达标排放的企业也被一并停电停产。还有些尚待督察的省市甚至前往被督查的省市取经,学习“如何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结果,他们采取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到来之际用“调度令”的方式,把一些“没把握的”企业,甚至连带一些合法生产的企业一律关停“避风头”。把问题“捂”了下来,“面子”上是好看多了。但是,这种貌似积极的态度,其实质是消极应对、消极对抗。

    可以说,“一刀切”的做法看似严苛、雷厉风行,实则是变相的懒政怠政,不仅回避了问题、掩盖了真相,而且有违公平。待督察组一走,大多数问题就会“死灰复燃”,不仅妨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破坏了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也掩盖了本应充分暴露的环境问题,弱化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效果,甚至是严重玷污了中央环保督察的名声。

    禁止环保“一刀切”,必须坚持依法治污。社会治理,必须注重合法性。保持环保高压态势,不等于可以不讲法律法规、政策方法。治理污染是政府的责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样也是政府的责任。治理污染,必须依法执法、精准执法。

    禁止环保“一刀切”,必须坚决依法“切一刀”。企业应对照法律法规、环境标准,解决好自己的污染问题。在生态文明新时代,如果企业不能消灭污染,那污染就将消灭企业。治理环境问题,必须切掉污染毒瘤,并以此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应当依法停产整改;对于恶意排污、屡查屡犯的企业,应严处重罚,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对于布局不合理、工艺落后、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应毫不手软地坚决关闭。

    禁止环保“一刀切”,必须严处环保“一刀切”。环保督察不能只督察污染防治情况,还应督察污染防治中有无“一刀切”的做法。必须对生态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亮剑。要把环保“一刀切”作为典型问题纳入环保督察范畴,对问题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施督察问责。▲, http://www.100md.com(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特邀研究员 贺 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