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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全成为药监楷模———本报报道引起强烈反响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1月27日 《健康时报》 2003.11.27
     本报讯 记者赵安平报道:11月下旬的吕梁已是寒风刺骨,但是吕梁地区中阳县凤城影院的广场却挤满了人,他们都因为没有旁听证进不了设在影院里的法庭。11月25日上午8时30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这里开庭公审刘爱生报复杀害吕梁地区药监局中阳分局局长高志全案,此案在今年5月份由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爱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判决遭到普遍质疑,中阳县数十位人民代表联名上书,认为判决不公,太轻了。吕梁地区检察分院依法提起抗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抗诉。

    高志全由于严格执法,被无证违法售卖药品、长期销售伪劣假药分子的弟弟报复杀害,本报对此做了长篇报道,此报道引起强烈反响,多家媒体转载、跟进报道,一时间,高志全被害案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舆论焦点,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11月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吕梁地区行署,追认高志全为革命烈士,他成为我国药监行政执法系统组建以来因公殉职的第一位革命烈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在全国食品药监系统开展向高志全学习的活动。日前,中央领导同志又做出重要批示,对高志全同志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行为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高志全憔悴的妻子作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坐在原告席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支持吕梁地区检察分院的抗诉,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轻,应判杀人凶手死刑,立即执行。能容纳800多人的影剧院内座无虚席,过道里也站满了人。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从山西省药监局副局长杨恩建处获悉,近日,吕梁地委、行署和山西省药监局将联合举行追认高志全为革命烈士命名大会,并在全区、全系统掀起学习高志全活动高潮。

    新闻回放:2002年9月,山西吕梁地区药监局中阳分局局长高志全等对营销假药、违法经营的苏村卫生院第二门诊依法查处。10月12日,该门诊部负责人刘兔生的弟弟刘爱生将高志全残忍杀害。今年5月,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杀人凶手刘爱生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理由是:刘爱生是在校的大学生。详细报道请见本报2003年10月23日第192期第3版《执法药监局长被杀害》。,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