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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们能有私人医生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10日 《健康时报》 2006.04.10
     看了《健康时报》325期《一位北京患者就医的典型遭遇》一文,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我更是感同身受。文中赵先生的遭遇,让人同情,更让人思考,是什么原因让我们的患者看病这么受罪?这么不被重视?

    我们可以怪罪当事的医生不负责任,可是他们以“秒”为计时单位给病人看病的背后,似乎也不仅仅是责任心的问题。我们也可以说,是医院的很多规定太过教条,可这些运行了多年的制度,同样可以找到很多“合理”解释的理由。

    也许真正可以做出解释的,还是我们国家医疗体制中诸多不合理的因素。

    诚然,小病不用上大医院、不用找专家的建议谁都能讲,其中的道理很多人也都懂。可是,有病的时候,谁都愿意找专家,找大医院,为什么?因为什么是大病,什么是小病,真到自己或家人生病时,就会说不清楚了。咳嗽可能多数情况下是小病,但就是钟南山这样的呼吸病专家,也一样会提醒大家不能忽视咳嗽,也不敢轻易下结论说“咳嗽是小病”。咳嗽如此,其他许多症状都是如此。而且慎重对待自己身上的每一处不适,也是合理的健康观念,那么,我们凭什么要求病人在感觉不适的时候就认定自己得的是小病呢?

    这其中暴露出这样的问题——我们真正缺乏的是必要的看病咨询服务。在我们决定去看病的时候,对自己的疾病无法做出基本的判断,正是这样一种近似于“无知”的状态,决定了病人对专家和大医院的迷信。要改变这样的状况,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建立私人医生制度。以上面提到的赵先生为例,孩子咳嗽了,首先找私人医生咨询,这既可以成为一次医疗过程,也可能成为一次就诊咨询。假如私人医生能诊断出是支原体肺炎,那自然好,可是私人医生如果觉得自己把握不准,或者误诊了,按照普通感冒或者肺炎进行处理,那么观察三五天不见好转,私人医生就需要根据自己掌握的专家信息,再将病人介绍给专业医生那里。也就是说,通过找私人医生就诊的过程,实际上就完成了对所谓大病和小病的筛查过程。如此,我们的专家就不需要忙碌到以秒为单位来看病人,我们的患者也不必跑那么多冤枉路,受那些冤枉罪了。

    其实,从国外很多成功的经验来看,私人医生制度在为患者提供就医方便、节约医疗成本方面的确具有很大的优势,因为私人医生和患者之间容易建立相对固定的关系,彼此之间也容易有更多的了解。对比让病人向社区医院分流的做法,私人医生与患者的关系更紧密,启动成本更低,患者的选择空间更多,医生的责任意识也会更强。,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