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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72217
浅谈如何合理地扩大中药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3)
http://www.100md.com 2013年2月1日 《中国中药杂志》 2013年第3期
     2.4 侵权假设分析

    专利申请的目的是获得专利权,享有专利技术的独占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经营的目的使用其专利权。然而,无论多么严密的专利保护,都可能存在漏洞,他人侵权也不会对专利技术方案照搬照抄,按“原版”去使用,而是试图采用各种途径“绕开”专利权。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申请人在撰写权利要求书时,应该换位思考,采用逆向的思维,站在侵权人的角度,来弥补专利撰写的漏洞,间接地达到扩大和巩固保护范围的目的。

    3 不同类型中药专利的具体对策

    3.1 有效单体成分

    中药有效单体成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中药有效单体成分往往不多。对中药单体有效成分的保护应该参照化合物的保护原则,以化学结构通式的方式的保护,即,采用马库什权利要求的保护规则[6],并且在申请文件说明书中,将保护主题相关的所有可能有效的活性成分以表格化学物的形式记载,并提供充足的结构鉴定及药理实验数据。这样的保护范围最大,且容易鉴别,有效地控制他人侵权。

    3.2 有效部位

    中药有效部位是当前研究非常热门的课题,应作为专利保护的重点。中药有效部位的权利要求的撰写,其形式可以多样化、多层次化,大致可以分为3类:①对于化学成分不明确的有效部位,通常采用提取方法或产品理化参数的技术特征去限定有效部位,然而,对提取方法或理化参数的描述往往是比较复杂的,技术特征很多,故保护范围小,而且即使发生侵权时举证也很困难,因此,对于这种情况,申请人可以在提出首次申请后且在先专利未公开之前,将主要成分研究清楚并再次提出系列专利申请;②采用有效部位的含量来限定权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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