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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246386
东莞地区育龄妇女孕前、孕早期TORCH筛查研究(2)
http://www.100md.com 2018年1月25日 《中国当代医药》 2018年第3期
     选取2016年3月~2017年2月于本院行孕前、孕早期TORCH筛查的10 041例育龄妇女作为研究对象,年龄20~48岁,平均(27.92±3.65)岁;孕次1~4次,平均(1.67±0.72)次。研究对象中8782例发生妊娠,根据妊娠结局分为不良妊娠组(814例)与正常妊娠组(7968例)(死胎、死产、早产、流产、胎儿畸形为不良妊娠,孕期胎儿无异常为正常妊娠[4])。不良妊娠组中,年龄22~48岁,平均(28.04±3.59)岁;孕次1~4次,平均(1.70±0.64)次。正常妊娠组中,年龄20~48岁,平均(27.85±3.63)岁;孕次1~4次,平均(1.66±0.70)次。两组的年龄(t=1.424,P=0.155)、孕次(t=1.683,P=0.093)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接受TORCH孕前筛查及孕12周前普查的适龄妇女。排除标准:①既往有不良孕产史(死胎、死产、早产、流产、胎儿畸形等)的妇女;②患有严重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功能障碍及其他易导致不良妊娠结局的疾病患者;③TORCH筛查后未遵医嘱随访者。本研究经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所有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1.2筛查方法

    所有受检者于清晨空腹时抽取静脉血3~4 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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