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医药科学》 > 2013年第17期
编号:13153981
2012年ACCF/AHA/HRS关于血流动力学障碍的器械置入治疗指南(3)
http://www.100md.com 2013年9月1日 《中国医药科学》 2013年第17期
     现在无资料支持起搏改变肥厚型心肌病的疾病临床过程或改善生存或长期生活质量。因此,对症状性阻塞性HCM患者不提倡对所有患者进行常规双腔起搏器置入。最获益的患者是那些显著压力阶梯(静息时>30mm Hg,诱发时>50mm Hg)[34]。室间隔肥厚经冠脉酒精消融后完全心脏阻滞发生的HCM患者,应该用永久性起搏治疗[37]。

    阻塞型HCM患者处于高危猝死的风险,适应于起搏器置入。应该给予患者猝死的风险分层以及置入ICD进行猝死的一级预防。突然心脏骤停高危的一个简单风险标志可能足以解释考虑在选择性HCM患者预防性ICD置入[38]。

    4 HCM患者起搏治疗的推荐

    4.1 Ⅰ类推荐

    SND或AV阻滞的HCM患者适应于永久性起搏治疗,依据窦房结功能不全以及成人获得性AV阻滞建议(证据级别:C)。

    4.2 Ⅱa类推荐

    药物难治性有症状的HCM患者以及显著休息或诱发出现的LV流出道阻塞患者,考虑永久起搏器治疗(证据级别:A)。作为Ⅰ类适应证,当猝死的危险因素出现时,考虑DDD ICD[33-34,39-40]。

    4.3 Ⅲ类推荐

    无症状或药物治疗可控制症状的患者不适应永久起搏器的置入(证据级别:C);有症状的患者无证据显示LV流出道梗阻的患者 ......
上一页1 2 3 4 5 6 7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880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