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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社会化势在必行
http://www.100md.com 2021年4月27日 生命时报 2021.04.27
     养老社会化势在必行

    山西省太原市读者 王海银

    在我国,赡养老人(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情感上关怀)的职责主要由子女承担。人们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可实践证明,传统的养老模式存在一些弊端。

    其一,这一模式下,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取决于子女的收入、孝心、闲暇,以及老人与子女间的关系。假如子女收入低、工作繁忙,或道德水准较低,与父母的关系不怎么融洽,老人的生活品质就没有保障。“久病床前无孝子”,如果父母长期卧病在床,想得到周到的照顾就更难了;其二,根据法律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可以诉诸法律,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事实上,绝大多数父母只要有三分奈何,绝不会这样做。一旦这样做了,亲子关系会进一步恶化,甚至恩断义绝。因此,绝大多数父母遇到子女不严格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只会选择隐忍。何况,清官难断家务事,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履行得如何,并不容易说清楚;其三,由于要靠子女养活,父母在家庭中的地位难免下降。老人为得到子女的赡养和照顾,在许多事情上(如再婚)不得不看子女脸色,而不敢自做主张;其四,虽然在子女收入低,没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时,赡养义务转移给了社会,由社会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但有时子女收入的高低以及有没有能力去赡养父母,并不是那么容易判断;其五,在这种模式下,道德水平低下的子女可能将老人视为累赘,嫌弃、虐待老人。2020年5月发生在陕西的“活埋”母亲案件,就是例证。

    另外,由于老人自身经济条件的不同,寿命和身体状况的差异,以及子女数量的不等,在传统的养老模式下,不同公民的养老负担往往大不相同,甚至会出现低收入者养老负担反而重于高收入者的情况,显失公平。

    事实证明,将老年人的幸福全部寄托在子女的孝心上是不现实的。法律在干预“家务事”方面,也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我们国家也应该进行养老模式的改革,循序渐进地将子女养老转化为社会养老。▲, 百拇医药